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想离婚,自己存了点私房钱,能否提前取走

想离婚,自己存了点私房钱,能否提前取走 妻子一直都没有工作,家庭所有的收入来源都是我的,婚前贷款购买的一套房子也是我付的首付,贷款也一直是我在偿还,但房产证没有我名字,写的是妻子的名字。由于我和妻子经常吵闹,她对父母的成见很大,限制我和父母来往,还动手打过母亲,但是证据已经没有了,我觉得我们过不成了,就存了点私房钱,在提出离婚前我想把私房钱提前取走,请问这样违反法律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oP1597(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11-04-04 10:5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