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电动车在国道上行驶慢车道,在斑马线撞行人致对方大腿骨折,无红绿灯,责任如何认定

电动车在国道上行驶慢车道,在斑马线撞行人致对方大腿骨折,无红绿灯,责任如何认定 电动车在国道上行驶慢车道,在斑马线撞行人致对方大腿骨折,无红绿灯,也没有路灯。交警要求交两万押金,隔天去交8000元,第二天交给伤者家属10000元。是他们强烈要求我去医院交钱说没钱付医药费,交警就叫我们交钱给家属后让对方写收条,下午对方又催我们去交钱,说已花了三万多了,现在才住院几天就花了这么多,现在我们担心对方会有故意诈骗我们,所以我现在不接对方电话,等交警认定责任!
出现这种情人,行人是否应承担部分责任。还有医药费在法律上是否有一个限制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rubi(福建)
提问时间:2011-04-04 10:14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