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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由于车祸造成伤残,

由于车祸造成伤残, 车祸对象共三方,两车相撞后又撞上路人,证据不足,交通部门裁定是两车双方责任一人一半。造成事故后,本人和路人受到严重创伤,由于个人原因本人这方当时未做伤残签定,本案已结。后来,经过家庭调节,本人受害一方愿意做伤残签订,我们又重新起诉,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法院已经受理,我想咨询伤残认定后,开庭都需要什么手续?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XS1863(北京)
提问时间:2011-04-04 08:50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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