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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关于婚后房产分割--急

关于婚后房产分割--急 由于感情不和,协议离婚不成,决定诉讼离婚,主要是房产分割问题,
婚后买房,从私人手里买房,前年12月,清水房,一次性支付37w(全款),只有购房合同(注意没有取得房产证),上边写的我的名,其中我家拿了6w,我的工资积蓄4.4 w,我用自己公积金贷款,月还1500,他妈17w(含家具,家电部分装修费用,实际买房钱7w)
,我对象一个月400元工资,只够自己维持所需,买房时,房子是172平+30平地下室(估计2千多一点一平),现在
新区的房子普遍4千多了,请问法院如何分割财产,房子归谁?我咨询了一下,没有取得房屋完全所有权的要参照婚姻法解释2二十一条,问问是按照出资比例,还是按照平均分割,
如果失去房子,我能够得到多少钱。是否享受房子涨价的增值部分,如果失去房子将来是否能够不用还贷(以前一直我在还贷,妻子没有),个人公积金(单位扣的工资)
是否也要作为财产进行分割。
另外,其它存款我都能够证明是自己出资,能否判给我。比如买保险,给他做生意出资。
问题补充:
双方家长出资应该算是馈赠,作为夫妻双方财产吧。还是算借的,因为父母出资的时候,都是心甘情愿的。没说借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kingpm(辽宁-葫芦岛)
提问时间:2011-04-03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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