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问题需要咨询,12年8月进入外企工作,合同三年,15年8月1合同到期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关闭上海工厂,总部还在,7月跟8月产假工资还应继续发,哺乳期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续签合同,按工作一年一个月赔偿金来算。
公司若注销,应当一刀切,所有人都按过去的工龄给补偿。 若公司未注销,则你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继续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