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不与续签的经济赔偿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不与续签的经济赔偿 劳动合同在2009年6月30日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合同,提出补偿1.5个月的工资做为经济补偿合理吗?我是2007年4月16日入职的,签的3年合同(以前的合同公司没给个人),但去年7月1日公司被美国一公司并购,重新又以新公司的名义签的1年约。公司是于6月8日开会通知的不再续约,6月10日找我签劳动解除合同,但它底下的落款是5月27号,内容还提到让我履行离职协议,有个离职协议书,我没有同意。
公司这样做是合法的吗?我应该提出那些补偿?
直到今天6月17日公司也没有再找我谈,如果公司一直拖到30日也不解决,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ingwe……(辽宁-抚顺)
提问时间:2009-06-17 10:5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