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十年前离婚,现在确说牵扯到一件继承财产的纠纷,法院要重新审理,合理吗?
十年前离婚,现在确说牵扯到一件继承财产的纠纷,法院要重新审理,合理吗? 十年前,我与老公离婚,当时我们自己买了一套房改房,名字是男方姑姑的,(因为当时占了人家的工龄,买的时候他姑姑已经死亡了,是他姑父同意我们以他们名义购买的),后来,我们离婚,当时在法院协议离婚,我跟法院把情况都说明了,离婚书上说房子以后有房产纠纷的话由男方负责处理,现在男方姑父家以继承财产的名义起诉,要求法院重审我们04年的离婚案件,撤销当时关于房子的财产分配,请问,我们到现在已经十多年了,这合理吗?当时我老公因为有第三者,房子是给我和孩子留下的唯一财产,法院可以这样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5083……(山西-阳泉)
提问时间:2015-07-01 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