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
这样的怎么解决*网的事情
这样的怎么解决*网的事情 2014年9月29日我在*网缴纳人民币1980元学习三个级别的课程,学习期限是2015至2017,到目前为止第一级只上六节小班课,第二和三级别尚未学。发现很多承诺都是子虚乌有 ,学员大约80%左右的时间都在面对电脑进行自学,达到一定程度才给予上课机会。而且老师上课质量不高,只是把软件里的东西简单再说一遍就完了。没有效果,学习模式不是事先承诺的,故提出退学并退还尚未学习阶段的学费退费比例,韦博给予的回复是“不会退还任何学费,且到2017此合同到期结束,无论学与没学。”当时缴费的时候*让签的学生入学注册合同上有写“学习时间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不予退学。如因学员个人原因致使课程无法完成,*不承担任何责任。”本人与*网多次退款请求不予理会,在此期间*频繁更换学生顾问并且态度恶劣,*方面态度极其嚣张冷漠。本人认为,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教育培训在合同中约定不准学员中途退学的条款,属于单方免责的格式条款,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排除了消费者的权益,应属于无效条款。,应制定退费办法和标准,向社会公告后执行,并在招生收费时履行告知义务,学员中途退学的应按照课时比例退费;并不得向学员收取任何未在招生简章(通知)上予以公示的费用。而*没有制定退费办法和标准,,以上均系违法违规行为。即使培训服务是不存在违约,学员因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或不愿履行合同的,都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相应的学费。所以,此合同违背了《合同法》所规定的公平原则,我要求退还没有享受服务部分所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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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256782……(山东-济宁)
提问时间:2015-07-01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