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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问题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问题 你好,我是一个下属部门的会计,到总公司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由于不够细心,没有核对就签字了。领完后,担心自己携带不安全就马上将发票给我的部门领导保管。第二天早上,当我读卡核对发票号的时候发现少了几张,我马上上报公司财务部门,并到税务局将丢失的发票撤销,公司经过几天的调查没有查出结果,准备报警,告诉我可能承担主要责任。我保证发票不是在我这弄丢的,也没自己拿走。我已经将领发票的过程如实汇报了,请问这个时候我该怎么做?如果报警我该注意些什么?主要责任人的概念是什么?我能承担什么责任?
最后我想问整袋的100张增值税发票,公司可以从中间拆开分发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ngeli……(辽宁-锦州)
提问时间:2009-06-16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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