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这样我会承担所有责任吗?
这样我会承担所有责任吗? 你好,前些天我与母亲2人坐公交往家走,在途中与3个女人发生争吵,对方在不礼貌下,打我妈妈,于是我和她们3人打了起来,坐车的人把我们拉开,于是我们停手,之后对方3人下车,我和妈妈继续乘车回家,在我们到家了停车站,对方找了其他2个女人,总共5人,把我和妈妈围在了一起,于是我们又打了起来,后来看见妈妈心脏病犯了,我给我妹妹打了电话,妹妹来到了现场又和我跟对方打了起来,于是我把对方一人推到在地,把头瞌坏了,于是她们去了医院,并且我证实过,对方的确没有实病,只是装出来的,我们就去了公安局,之后公安局让我回家等电话。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会承担什么责任?算是防卫过当吗?会赔钱吗?我母亲还在医院应该也让她们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陶小桃(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1-04-01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