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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公办在职教师,因某些原因要辞职,已经工作6年,但教育局给出的答复是因财政原因社保单位部分欠交
我为公办在职教师,因某些原因要辞职,已经工作6年,但教育局给出的答复是因财政原因社保单位部分欠交 我为公办在职教师,因某些原因要辞职,已经工作6年,但教育局给出的答复是因财政原因社保单位部分欠交,若要继续交社保,辞职需要自己补交单位部分,这6年的社保才生效。否则,辞职后,个人不补交单位部分社保,社保作废。我该如何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肇庆)
提问时间:2015-06-30 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