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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案件

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案件 我是交通肇事者的亲属,我想咨询律师一下,我们是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左旗人,事情发生在2010年6月,新交通法尚未出台前,此人未饮酒,且及时报案,并把受害方及时送到医院进行就治.现已判决,入狱15个月.共计要求赔偿40多万元,他系给雇主开车,是一个打工者,我家亲属已赔付12万元(先期付赔偿款都是其妻子四处筹款给付),保险11万元,不算其他已给付死亡者家属25万元,车主至今未赔付分文(已给2万元),车主应付有连带责任,我方已无偿还能力,我们现是否可以起诉车主进行先能给付.再次想咨询律师您一下海拉尔最高赔付标准是多少,赔偿要求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zqswj……(内蒙古)
提问时间:2011-04-01 15:3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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