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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可以刑事拘留

什么条件可以刑事拘留 07年我帮打单位朋友炒股,资金户头都是在朋友那里。2010年朋友被检察院提审承认挪用部分公款炒股并供出我。2010年底我被检察院传讯说是了解情况。那天我9点钟到检察院知道晚上10点我都不说有关情况。知道晚11点身体挺不住就说好像听他说过,具体也不清楚。过一星期,检察院通知我到拘留所录口供,因为自己并不清楚这户头里有公款所以拒不承认,检查院立即把我拘留,当时我认为自己并没有犯罪所以在拘留书上拒绝签字。但他们还是把我拘留了。请问检察院这样做对吗,我有权申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VN8784(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1-04-01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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