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络法律

市场发生火灾,商户损失惨重,

市场发生火灾,商户损失惨重, 市场是市发展局于1997年启动并管理至现在,商户8.00-17.00上班。市场于2011年3月9号,20.00发生火灾。1;值班人员脱岗,2;市场大棚顶是塑料材料,3;市场没有效的消防设施。
1;火灾发生时,市场周围邻居最早发现并报的警,市场里没值班人员。消防队员也证明,他们赶到现场时,市场大门紧锁,消防队员砸锁而入。市场东西门口有红外监控,火灾发生后被公安部门拿走。
2;由于大棚顶是易燃材料,进一步助长了火势的快速蔓延,加之市场内没有消防栓,火势得不到控制,进一步造成了更惨重的损失。
3;2006年市场发展局换掉原来的不易燃的水泥瓦,换上易然的玻璃纤维。大棚里最高温度大50多度,商户反应过此事,但没与重视。
现在局领导是时间不排除是人为纵火,可能定性为是刑事案件。
我们想请教专家;
我们有没有权利向公安机关了解火灾发生点天的监控录像,以及向消防队了解出勤记录,这对我们的赔偿有没有帮助。
要是定为刑事案件,我们怎样才能更大程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定为刑事案件了,但又不能尽快的破案,我们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大火无情(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1-03-31 19:5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