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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期房这样买卖是否可以进行?

期房这样买卖是否可以进行? 现看中一套期房,产权证还没有开始办,卖主的合同已经备案,房款已交清,卖主还没有办收房手续。咨询开发商工作人员,说可以撤销原卖主的合同,重新与我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样的房子能否购买?另外卖主提出先付一半的房款,再和开发商去撤销备案合同,等我与开发商签订新的商品房合同后再付另一半房款,如卖方违约需赔偿全额房款,如买方违约(我)也需赔偿全额房款(包括已付的一半在内),这样的协议是否能保证我们双方的权益?中间存在什么风险?能否详细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hmzxl(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1-03-31 12:2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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