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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表被窃报警后,供电局不给恢复供电还要罚款
电表被窃报警后,供电局不给恢复供电还要罚款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是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的, 2月6日下午供电局抄表班人员发现“我家的电表不见了,但是电线就直接接在电源线上”现象,供电局的人就找到我家来了,就说我家窃电,然后就把我家的电给停了,并按手续给我户签发一份《广东电网汕头供电局用电检查结果通知单》,这件事不是我家做的,之前也没什么异常的迹象,我家没有发现这事,所以我家就在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报警。
从2月6日到现在,我们找了相关部门想解决问题,这些部门的回应是:
供电局:
按照《供电条例》是属于窃电行为,按规定要罚款7000多元(我家的平时正常用电是60多元,整整是我家正常用电的100多倍)。
派出所:
派出所就说你们报警,我们已经给你们报警回执了,你们要去找供电局才对。
95598客服热线:
向供电服务电话95598解释,对方话务员说要去河浦供电局处理。
供电局上一级:
要不就等派出所把贼抓到,要不就接受罚款。
电力监管委员会:
就“我家凭着报警回执去供电局办理补表遭到供电局的拒绝”向电力监管委员会投诉,供电局给帮帮忙答复是:“我家是窃电行为,所以不给办理”。
法院律师:
立不了案,要是立案了对用户也是不利的,表示还是要去供电局解决。
我家从2月6号(电表被偷)以来到现在,都在努力找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可是结果还是回到供电局,而供电局的态度是:“要不就接受罚款,要不就等到派出所抓到贼,才给我家用电”。但是到现在实在是没办法了。
现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律师,恳请帮帮忙。
1、我们报警后就向电力监管委员会投诉,供电局答复结论是:“我家是窃电行为”,请问报警后作出“我家是否有窃电行为”的结论的部门,是派出所、供电局还是法院?供电局给电力监管委员作出的结论是否合法。
2、就上述情况,在派出所未抓到贼之前,供电局是否有义务给我家恢复供电?
3、我家在《广东电网汕头供电局用电检查结果通知单》上签名,是否就承认我家窃电了?
4、就上述情况,法院如果受理,依您之见,是否有胜算?
5、就上述情况,我家应该到哪个部门去办理?应该怎样办理才好?
无尽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yu……(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09-06-15 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