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仲裁时效说是一年的,怎么算时效?
仲裁时效说是一年的,怎么算时效? 本人2007年7月入职,公司说满一年才签合同和买社保,2008年才签合同,合同工资是1400,实际工资1800。2008年8月才开始买社保,之后就不签合同了,直至2010年12月有新来员工投诉后,2011年1月才跟我们再签一年合同。~~~~(公司签的合同都是只有公司拿着一份,没有给员工,有效吗?)~~~现在3月23号被公司辞退了,公司没给辞退证明和相关赔偿。
请确定一下:是让公司给2009年9月到2010年12月的未签合同的未支付工资?(仲裁时效说是一年的,怎么算时效?)
还是只能让公司给2010年的4月到2010年12月的未签合同的工资(这个是按2011年3月23往前推算的一年有效期)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CG123(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3-31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