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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电力

物业翻倍收取水电费是否合理

物业翻倍收取水电费是否合理 你好 是这样的 我于2012年购买了黄石市阳光新干线小区门面房一套,于2014年交房,现在自己使用门面开始做生意 被物业告知,水电费统一由物业收取,并且是翻倍的,现在黄石市商业用电0.92元一度,物业则收取1.5元一度,税费基本是2.0元一吨,物业则收取5元一吨的高额水电费,并且去电力局咨询开户事宜,电力局不予以管理,请问我该怎么维权投诉呢,物业此举是否合理,我也有交物业管理费,对了,小区居民的话水电费是正常使用的都有在相关单位开户,只有门面翻倍由物业收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ozi……(湖北-黄石)
提问时间:2015-06-29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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