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物业纠纷

物业纠纷 我们因拖欠物业费,物业将我们告上法庭。未缴纳的原因是,物业不履行他们的维修义务,只上门催缴一次变将我们告了,物业公司现在只有一个看大门的和一个打扫卫生的,楼道内都是张贴的野广告,公共防盗门坏了也不给维修,室内墙皮脱落都长毛了,需要维修的就都推到房地产开发商那里,昨天开庭本来是进行调节,但他们的意思是维修现在他们做不了,成本太高,钱还点一分不少的交。主要的是他们没有收费许可证,套用其它他们公司内的小区进行收费,入住时小区是两栋楼,去年他们又扩建了两栋楼,这是否允许?也未经我们业主同意,现在小区内住户增多,十分混乱,我们没有业主委员会,也未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情况下,我们现在是否可以拒缴物业费?他们没有收费许可,我们是否有权要求他们退还我们07年入住以来的物业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olla(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1-03-31 08:3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