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物业纠纷
物业纠纷 我们因拖欠物业费,物业将我们告上法庭。未缴纳的原因是,物业不履行他们的维修义务,只上门催缴一次变将我们告了,物业公司现在只有一个看大门的和一个打扫卫生的,楼道内都是张贴的野广告,公共防盗门坏了也不给维修,室内墙皮脱落都长毛了,需要维修的就都推到房地产开发商那里,昨天开庭本来是进行调节,但他们的意思是维修现在他们做不了,成本太高,钱还点一分不少的交。主要的是他们没有收费许可证,套用其它他们公司内的小区进行收费,入住时小区是两栋楼,去年他们又扩建了两栋楼,这是否允许?也未经我们业主同意,现在小区内住户增多,十分混乱,我们没有业主委员会,也未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情况下,我们现在是否可以拒缴物业费?他们没有收费许可,我们是否有权要求他们退还我们07年入住以来的物业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olla(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1-03-31 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