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民事赔偿

交通肇事民事赔偿 您好!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对方父母没有丧失劳动能力,没有子女。只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就够了。但是据说,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会比附带民事诉讼多几万的精神损失费,这样的根据是什么?根据司法解释,死亡赔偿金不就是精神损失抚慰金么?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告别未来(北京)
提问时间:2011-03-30 17:20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