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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启用房屋维修基金,已交维修基金的住户不愿分担维修费用,有没有法律依据?

法启用房屋维修基金,已交维修基金的住户不愿分担维修费用,有没有法律依据? 本人是顶楼住户,因房屋漏水需要做防水处理。可因种种原因导致维修基金无法使用,本小区属于无物业管理小区。(本人自愿承担50%的费用,其余有其他住户分担)个别住户称自己已经缴纳了维修基金,不愿承担费用,有没有法律依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tzzbj……(甘肃-酒泉)
提问时间:2015-06-27 21:2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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