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与对方之前有过节,最近在一次酒桌上,我要走,对方找事,拦着不让走

我与对方之前有过节,最近在一次酒桌上,我要走,对方找事,拦着不让走 我与对方之前有过节,最近在一次酒桌上,我要走,对方找事,拦着不让走,情急之下推搡对方;三天后对方告知我,他肋骨骨折了,话费医药费3-4千元,要求我赔付1万元!这种事例怎么判定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5-06-27 20:4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