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房屋买卖纠纷

房屋买卖纠纷 卖方于2005年将农村一抵押给农村信用社的房屋卖给我,并签了《非正式买卖房屋协议书。协议内容:甲方愿将抵押给农村信用社的房屋卖给我,因甲方房产证抵押在信用社所以不成正式成交,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批价7000元,乙方支付定金3000元其余4000元在2006年底付清。今后如银行贷款原因查封、拍卖该房屋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到时不能解决负债纠纷乙方在不能居住的情况下,甲方到时退还乙方所交房款。
二、甲方在2005年8月11日起房屋移交给乙方后所有维修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根据以上内容卖方至今没有将银行贷款还清,更没有将房产证取回将房产过户给我,同时卖方还要将该房屋收回,退还我当时的购房款。我可以不归还其房屋,并要求他过户给我 行不行?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xsl一如既……(重庆)
提问时间:2011-03-30 12:3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