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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有关离婚问题
有关离婚问题 由于双方感情不和,决定离婚。现有18个月的孩子.跟一所45平住房。因为双方都不懂得分割,请问,可不可以先去办理离婚手续,再分割财产跟子女抚养义务?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Kar2451(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1-03-30 06:46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张亮律师
VIP
2011-03-30 07:30
可以的,婚后取得的财产离婚是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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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1-03-30 06:49
离婚与孩子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应当一并解决。
你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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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爱洲律师
2011-03-30 07:32
你好,应当一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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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1-03-30 17:07
离婚同时必须对财产进行分割以及对子女抚养做出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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