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时,与同事发生口角,同事将我鼻梁打成骨折。做过手术
不是职务行为,与公司无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法律条文中明确,须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或者是事故伤害,或者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您与同事发生口角,是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否,如果只是个人恩怨,公司并不对此而承担责任,应由殴打方直接向您承担责任。
您好,可以向公司主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法律条文中明确,须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或者是事故伤害,或者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您与同事发生口角,是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否,如果只是个人恩怨,公司并不对此而承担责任,应由殴打方直接向您承担责任。
你好,和公司无关,要找侵权人赔偿。
您与同事发生口角,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关,由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是个人恩怨,公司并不对此而承担责任,应由殴打方直接向您承担责任。
你好,同事需要承担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报警,验伤,构成轻伤,可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同时有权要求同事赔偿。
如果是因工受伤,可以申报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可来电联系委托律师处理。
与单位无关,起诉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