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消费权益

LG液晶电视机买了1年无故屏裂,商家口说“人为”不予保修

LG液晶电视机买了1年无故屏裂,商家口说“人为”不予保修 2014年5月17日在苏宁易购购买一台液晶电视在2015年6月11日晚观看途中无故屏裂,没有任何人靠近,没有任何碰撞痕迹,商家一口咬定人为不予以保修。投诉到北京工商局,我要求LG出具第三方检测,没想到对方助纣为虐说,LG自己的检测报告就能证明我“人为”,你若不服自己去找第三方检测。我们只是普通人去哪里找的第三方检测。工商局此举支持LG不用任何证据一句“人为”就轻松解除三包合同责任,却故意刁难消费者。我想问下是不是LG随随便便就能说客户是人为然后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工商局如此不作为的情况下我们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anech……(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5-06-26 10:3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