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LG液晶电视机买了1年无故屏裂,商家口说“人为”不予保修
LG液晶电视机买了1年无故屏裂,商家口说“人为”不予保修 2014年5月17日在苏宁易购购买一台液晶电视在2015年6月11日晚观看途中无故屏裂,没有任何人靠近,没有任何碰撞痕迹,商家一口咬定人为不予以保修。投诉到北京工商局,我要求LG出具第三方检测,没想到对方助纣为虐说,LG自己的检测报告就能证明我“人为”,你若不服自己去找第三方检测。我们只是普通人去哪里找的第三方检测。工商局此举支持LG不用任何证据一句“人为”就轻松解除三包合同责任,却故意刁难消费者。我想问下是不是LG随随便便就能说客户是人为然后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工商局如此不作为的情况下我们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anech……(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5-06-26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