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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基地赔偿问题
废基地赔偿问题 专家您好,我与当地矿务局签下过一个为期三年的废基地使用合同,该废基地原来是个倒闭的砖厂大坑,我当时租来后自己找车花钱,把这个大坑填平,并在上面盖了几间房子,用来做货场用,现在合同早到期了,合同到期后我还在用,但没再给矿务局交钱,他们也没管我要,他们也没赶我走,就这么,我用了几年,现在他们看这块地好了,想把我赶走,说我的合同到期了,请问您,如果矿务局的人把我这地收回,他们能给我点补偿么?具体一点,多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au6487(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1-03-28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