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姐姐家有一块地,属自留地,约1.5亩,这块地距城镇较近,约1.5km.现在政府修建廉租房,要征用这一块地,他们以2.4万元/亩的赔偿费进行征收,然后补交两个人的养老保险,请问,政府这种做法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牟勇忠(贵州)
提问时间:2011-03-27 23:1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