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未到期协议是否可以调整
未到期协议是否可以调整 1980年时有乡办企业--砖瓦厂建在我们村组,其占用耕地80亩。当时我们组去了几十个所谓的“土地工”。但是后来随着企业转制,“土地工”也就随之废除。由此导致我们组人均耕地面积少。就此情况,我们组曾经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要求给予相应补偿。直至2003年上级部门才与我们组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中注明每亩耕地补偿人民币叄佰陆拾元整。但就目前看来,此补偿款太少。我们组要求此补偿款进行调整。
请问此协议中的补偿款金额是否可以酌情进行调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2523……(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1-03-27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