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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酒店从事面点工作,从2013年8月30日开始工作至今

律师:你好!我在酒店从事面点工作,从2013年8月30日开始工作至今 律师:你好!我在酒店从事面点工作,从2013年8月30日开始工作至今,酒店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没给我买社保以及失业险医疗险总之只买了住房公积金,国家法定节假日没加班费。在正常的工作情况之下,突然主管找我谈话,以生意不好,提出一是减工资,二是裁人。二选一,作为打工都试想有谁可以同意,二种条件我都不同意。主管口头通知我以提前一个月为由辞退我,不作任何赔偿,合法吗?我应怎样维权?需需什依据?住房公积金在我入职后第三个月开始买,到2015年3月酒店通知我退住房公积金,但退住房公积金的单据以及公司终止劳动合同书我保留着,能作为有力的依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5-06-23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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