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老公家拆迁了,婚后拿三套房子,公婆说给我一套,写我一个人的名字
有你的名字,这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离婚时,是否属于你一个人所有,要看离婚时财产分割处理。如无其他财产的情况下,这套房屋至少你可以拿一半。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供您参考:
第一,公婆对于您是一种未来的赠与行为,特别是涉及房产的赠与行为是以登记为准,若只说赠与,但未登记,随时可反悔也就是不履行了。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一般是不可撤销的,对您们较有力。
第二,在您们婚后,若您们没有签订赠与协议,只是登记在您名下,原则上视为对于您们夫妻双方的赠与。若将来涉及离婚,一般情况下您可分得该房产的一半。
婚后房产,写的名字,这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你可分割一半房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