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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你好,我想问一下您,我在一家餐厅工作了十三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你好,我想问一下您,我在一家餐厅工作了十三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你好,我想问一下您,我在一家餐厅工作了十三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当初我想要做长期,对方对我说底薪二千五,九点半上班,晚上九点下班,中午两点到三点半休息,在工作后根本无法保证正常的上下班时间,而且每天要卸大量客人用过的餐盘,我卸不动,于是我在三天前向其提出辞职,可是对方称前七天是试用期,不给我工资,而且因为我不干了,当初说好长期的,所以现在我没有要求餐厅支付我百分百的工资,可以接受兼职的工资标准也就是七十一天,可是对方以前七天是试用期为由,拒不支付我前七天工资,我想问一下我可以要回来前七天工资吗?有法律依据吗?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5-06-22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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