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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北省京山县罗店镇非农城镇居民,於四十年前为建设丹江水库从老家湖北郧县搬迁移民到这里落户
我是湖北省京山县罗店镇非农城镇居民,於四十年前为建设丹江水库从老家湖北郧县搬迁移民到这里落户 我是湖北省京山县罗店镇非农城镇居民,於四十年前为建设丹江水库从老家湖北郧县搬迁移民到这里落户。当时由国家投资为我们十二户移民组建了一个小型饭店,八十年代末,饭店倒闭。其中八户移民将户口和工作关系返迁回了原籍。现在我们进行危房改造,他们相约而至,強行索要与我们同等的补偿,他们举家返回原籍距今三十年之久,已不属我县居民。时过境迁,他们的要求合法吗?用什么法律法规来制约他们?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5-06-22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