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关于13年7月战友之间相互酒后致对方腿部受伤一次性解决赔偿问题
关于13年7月战友之间相互酒后致对方腿部受伤一次性解决赔偿问题 甲方和乙方为战友关系,于13年7月在饭店聚餐酒后,因口角冲突,乙方击打甲方头部后逃窜,甲方遂跑出追赶,后在某路口追到,此时乙方已倒地,后甲方上前蹬踹乙方腿部,造成受伤,此伤为甲方自己跌倒造成还是完全甲方蹬踏造成不明,后经派出所立案。
截止目前甲方已赔付乙方五万元补偿金(包括医疗、住院等费用)现15年6月,乙方提出一次了解此事方案,并聘请律师与甲方协商相关事宜,经协商从最初的20万到10万再到现在的7万2,表示此费用用于后期的误工,营养等系列费用,乙方现为无业人员且带有无赖讹钱的性质。
现甲方、乙方和乙方所请律师已经签署了一个书面一次性7w2赔偿协议并签字并盖上了乙方所请的律师事务所的章,现在事后甲方经过与他人商量觉得赔偿不合理还是过多也想请律师协商来降低一次性赔偿金额还可行否 亦或者是让乙方走法律诉讼程序是否值得。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ayss0……(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5-06-22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