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年休假安排在不续签合同提前通知的一个月期间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年休假安排在不续签合同提前通知的一个月期间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2011年3月25日合同到期,2011年2月25日,单位通知我不用上班了,合同到期不续签了,3月份工资是本市最低的生活保证金。我问:“年假没有休是否给补偿?单位说:“3月25才到期,所以提前这一个月找新工作的时间里,就包含了年假,没有补偿。我想问律师:“单位的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当前的法律法规?我是否能要回年休假的补偿款?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名人访淡(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1-03-26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