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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小学老师,2005年生育第二胎,当时老公是农民

您好!我是一名小学老师,2005年生育第二胎,当时老公是农民 您好!我是一名小学老师,2005年生育第二胎,当时老公是农民,2006年乡计生委罚款8000元,说罚够了,以后不再罚,可十年后的今天,县计生局又罚款,说当时没罚够!而且当时的罚款是罚老公一方的,可当时罚款确实是按我是国家公职人员罚的,现在又要罚两万,说如果不交,就起诉我到法院,冻结我的工资!请问计生局的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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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河北-邯郸)
提问时间:2015-06-20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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