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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2009年我和我前妻离婚时由于小孩子(儿子)还在哺乳期,于是法院判给了女方抚养

2009年我和我前妻离婚时由于小孩子(儿子)还在哺乳期,于是法院判给了女方抚养 2009年我和我前妻离婚时由于小孩子(儿子)还在哺乳期,于是法院判给了女方抚养,可她抚养不到半年就卖给了别人抚养。我经过这几年辛苦的寻找,2015年4月忠于打听到我小孩子养父母家,于是我去公安局报案让他们帮我协助调查,公安局让我出视证据证明他们是买的我小孩子。问我前妻说是小孩子死了,现在我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到哪里报警他们都不调查此事。现在我小孩子养父母也躲起来了,我现在怎么才把我的小孩子要回来?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周口)
提问时间:2015-06-20 22:0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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