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二手房交易合同中没写明“房修基金”“燃气开通费”是否含房价里,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二手房交易合同中没写明“房修基金”“燃气开通费”是否含房价里,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我在今年4月份通过中介签定一份二手房交易协议,协议里只写了“房价+车位+储存间”净得价款,(成交价比市价偏低),由于签的比较急,“房修基金”、“燃气开通费”没考虑到,回家整理资料才发现有这两笔费用,请问这两笔费用应由谁来承担?国家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条文规定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我是110-……(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5-06-20 10:4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