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可以要回物品吗

可以要回物品吗 把包裹寄到外地,被他人拿出包裹内进价值5000的东西后被邮回,说是要补上他的损失2500,因为我曾想同他合伙搞小五金,我们只是去看了厂房谈了租金,并未签合同。然后回到宁波,寄出包裹,此时家里有事急需钱,就不能合作了。他说他交了房子压金2000,机器压金500,但我并未在场,也无证据他是否交了。请问我可以讨回我的损失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954004……(浙江)
提问时间:2011-03-23 21:14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