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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房屋继承与析产

房屋继承与析产 尊敬的律师:您好!
    现有一疑难问题需向您请教,请您在百忙之中能给予回复.
    一对参加革命工作几十年的老同志结婚后生有三个子女,生前住在男方单位分配的一套楼房里.男方1995年去世,女方在1997年实行房改时买下住房,2000年去世.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房本仍写的是男方.
    此二人都是再婚.男方与前妻生有两个孩子,离婚后孩子由母亲抚养.女方与前夫生有一女,女孩四岁多时给了别人并更名改姓(那个年代的人不懂得办什么法律手续).二十年后已长大成人的她打探到生母在北京,且该女的丈夫也在北京工作,所以也调入北京.
    问题复杂在于现得知,房本的主人男方档案中填写的是有六个孩子,而女方档案填的是五个孩子,其中没有与前夫所生已给他人的女孩.
    请问: 一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此房应由哪些人继承?该如何分配?
          二 若把房本改成女方,此房应由哪些人继承?该如何分配?
          三 此房能否办析产?
     谢谢您的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dithw……(北京)
提问时间:2011-03-23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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