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女方是中国人 男方是臺灣人 两人没共同财产 没共同子女 男方想单方面在国内申请离婚 应该具备什么材料

女方是中国人 男方是臺灣人 两人没共同财产 没共同子女 男方想单方面在国内申请离婚 应该具备什么材料 女方因想過臺灣工作 透過第三方與我連系 讓我和她結婚 我和女方於2004年12月辦理結婚後 因我不了解她 臺灣移民署懷疑我跟她是有目地而結婚 所以她就無法到臺灣 因我電話遺失 從2005年4月我就聯系不上她 現在我找到她了 但她不願意離婚 請問我能到法院起訴離婚嗎?從2004年12月結婚後 我跟她從無同一起住過  從2005年4月我就聯系不上她一直到2011年三月初我才跟她連系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df74……(广西)
提问时间:2011-03-23 13:2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