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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林地纠纷

林权林地纠纷 本村历代祖先耕作的山地,曾在1964年由两大队重新划定了山界线,并签订的《协议书》,在广东省1978年出版的万分之一地形图上亦能反应出我村的山界范围,之后一直按界线耕作,直到2005年,一大队的一村以《协议书》表述不清提起纠纷,协商后以《协议书》为依据提交森林调处进行处理,但森林调处办断章取义、胡乱判决,把原属于我村的山地判决给了对方,我村现正在向上一级申诉!
请问:我村现在能否起诉森林调处办?后期我村如何做才能把本属于本村的山地争取回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gdqxlu(广东-揭阳)
提问时间:2011-03-23 10:4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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