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

女友侵占房产

女友侵占房产 2010年3月份我从国外回来谈了一个对象,我付了首付买了一座房子,由于只有40天的假期又要出国,房本的名字就暂时写了我对象的,我们俩私下签了房产的归属协议,然后给了她2万块钱又把自己的工资卡交给她留作还贷款,我到了国外后,她就消失了,qq把我删掉,打电话不接,2011年1月份我从国外回来,我这个对象一开始能联系上,但我一提到过户,她就和我提分手,现在也联系不上了,电话要不关机要不打通了不接,我现在还要继续贷款,请问这算是刑事案件吗?她违反了刑法的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了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angb……(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1-03-22 21:11
已有1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