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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您好律师,我和房东签的合同是一年的,预交一个月房租,并且押金一个月房租

您好律师,我和房东签的合同是一年的,预交一个月房租,并且押金一个月房租 您好律师,我和房东签的合同是一年的,预交一个月房租,并且押金一个月房租,季交,这个月我晚交房租四天,房东就撬门而入,拉走了我很多生活用品,还包括电脑打印机,还有现金一万,第二天我说我家里丢东西了,问房东,房东说他不知道,没看见,合同条款中有一条是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三日的,甲方有权开启房门,视为已方自动放弃屋内所有物品,所造成后果由乙方承担,这个合理吗?而且我还预交了一个月租金和一个月的押金,还有他搬我东西没有通知我,并且第二天我问的时候说不知道,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偷盗行为吗?还是属于纠纷?我该怎样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5-06-1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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