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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在KTV玩,被KTV主管骚扰,再加上喝醉了,发生争执后打起来那个主管被酒瓶打伤头部

女朋友在KTV玩,被KTV主管骚扰,再加上喝醉了,发生争执后打起来那个主管被酒瓶打伤头部 女朋友在KTV玩,被KTV主管骚扰,再加上喝醉了,发生争执后打起来那个主管被酒瓶打伤头部,这样我们因为没钱赔偿,被判定为刑事案件,女朋友要被拘留13天,这样对吗?对面难道就不用负责?现在对方成了受害者我们成了被告?求律师帮忙解释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6-18 09:3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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