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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审查
市人民政府是否有权利作为土地转让方
市人民政府是否有权利作为土地转让方 贵州省清镇市卫城政府是否可以作为土地转让合同中的“出让方”与企业签定转让合同?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潘思维(贵州)
提问时间:2009-06-09 13:24
刘荣华律师
2009年06月18日 20时35分
首先要弄清转让土地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如果协议出让,前者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清镇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为出让人签订合同;后者由土地所有权人为出让人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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