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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介绍认识的,认识一个月就订婚了,当时给过了五万块钱,然后又交往了半年

我们是介绍认识的,认识一个月就订婚了,当时给过了五万块钱,然后又交往了半年 我们是介绍认识的,认识一个月就订婚了,当时给过了五万块钱,然后又交往了半年,男方提出分手,称其性格不合无法继续,这时应该返还彩礼吗,那我这半年的损失和我以后的影响又怎么算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5-06-16 20: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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