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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前房产如何明确出资情况?

婚前房产如何明确出资情况? 大家好。
    有一个法律方面的问题向律师咨询一下。请非专业人士飘过,不要信口开河。
    最近准备结婚,预备购买一处房子作为婚房,作为年轻人我与未婚妻无力购买房产,是由我父母付全款购买并提供给我们的。
    但是有一个比较俗气但也困扰着很多家庭的问题,就是女方父母要求将其名字写在房产证上。我父母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不同意。女方父母提出可以拿两三万块钱,要求将女方名字写入房产证。对于北京的房产来说,两三万块钱的象征意义过于明显了。目前闹得很僵。
    目前的形势是婚前财产公证无法进行,房产证不能写我父母的名字,也不能只写我自己的名字。当然,分手也不大合适。
    我想了解一下,对于类似的情况,还有什么办法可以明确该房产的出资情况。以后万一离婚,如何明确财产分割问题。
    我可以想到的方法包括给我父母打一个借条。或者由我和我父母一起去公证处做一个公正,证明父母对该房产出资或单独赠送给我。
    不知道这种情况行不行。另外我想问一下,女方是否拿出两三万元作为共同出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是否有明确意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宝钢(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1-03-21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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