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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做缝纫工,4月24号进公司的时候说试用期为一个月
我在一家公司做缝纫工,4月24号进公司的时候说试用期为一个月 我在一家公司做缝纫工,4月24号进公司的时候说试用期为一个月,在做的这一个月内感到不适可以提前三天跟车间组长说报告,三天后写书面离职给车间组长 主任签字即可离职,在做得的钱可以全部拿到,过一个月后就按合同程序走。但我在没到一个月的时候提前三天跟组长讲,她说可以 下午的时候她跟我说主任不同意。三天过后我拿离职申请给组长签字 ,她说要经过主任的的同意然后拿给她签。当天我去跟主任解释情况 :在里面做有些不适应和其他原因 真的做不下去,再加上家里有事情要我回去,过了一会组长也进来他们说叫我回去好好考虑一下 我说已经考虑好了 但他们还是不签字 叫我回去给我两天时间考虑。当天我只好回家 过了两天后我拿纸条再去找主任签字 当天主任同意了但没签字 叫我拿去给组长签然后他签。我拿给组长 当天组长不愿签字,我怀疑组长故意整我 因为和我一同来的同事去跟她离职她签字 为什么不给我签字?公司里人事部也找过 就没给我满意的回答 ,当时我真的很恼火。所以家里有事情就回老家了,事办完后我回来,6月15号的时候我再拿之前写的纸条找组长签字 这次她同意签名了 但要把写离职的日期改了,还有离职要扣500块钱 ,不来上班每天要扣80块钱,当时我就很无奈 。她说的跟我刚刚进厂的时候说的完全不一样,怎么办呢,我能通过那些手段维权?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15-06-15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