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40年后回来抢地打人纠纷,急,急,急!!!!
40年后回来抢地打人纠纷,急,急,急!!!! 李某47年参军,49年南下,其家属分到两间半的房子,此房当时没有房契,李某的母亲和李某的兄弟姐妹居住,58年的时候李某复员回家,70年分家的时候,将其房子分给了李某的弟弟,李某的弟弟将房屋的材料拆迁拿走,村里重新批给宅基地,然后原有房屋的土地上一直没有建筑物,李某的弟弟分出去之后,在78年又私自起了一张原有房屋的房契,在92年统一发土地使用证,土地部门和村里干部把原有房屋的地皮化给了李某,事过了40年,李某弟弟的儿子[李某弟弟已经去世],拿着78年的房契回来抢夺土地,而李某拥有土地使用证,李某弟弟的儿子带其家属强行占地打人,由于李某买通很多部门,派出所出警,说不能制止其拆盖行为,找到土地部门,推辞责任,让李某起诉到法院解决,李某有理难辩,不只到哪才能讨个公道?求律师给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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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320802……(河北-秦皇岛)
提问时间:2011-03-20 15:00